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上半年,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收各类信息36033件;其中消费者咨询22912件,占信息总量63.59%;消费者投诉11025件,占信息总量30.60%,消费者举报2067件,占信息总量5.74%,其他29件,占信息总量0.08%;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接到各类投诉、举报2698件,其中投诉2150件,占信息总量79.69%,举报548件,占信息总量20.31%。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43万元。
二、长春12315平台受理数据分析
1.投诉情况分析
投诉共11025件,其中商品类投诉5311件,占投诉总量48.17%;服务类投诉5714件,占投诉总量51.83%。
从商品类投诉情况看:排在前三位的是交通工具1211件、服装、鞋帽638件、家居用品555件,这三大类商品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45.26%。
从服务类投诉情况看:排在前五位的是销售服务2243件、电信服务859件、餐饮和住宿服务359件、教育、培训服务298件、互联网及相关服务294件,这五大类服务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70.93%。
2.举报情况分析
①.举报共2067件,其中商品类举报1097件,占举报总量53.07%;服务类举报970件,占举报总量46.93%。
②.从商品类举报排行榜来看,食品类举报226件位于榜首,占商品类举报总量的20.60% 。
③.从服务类举报排行来看,餐饮和住宿服务举报290件位于榜首,占服务类举报总量的29.90% 。
三、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半年数据分析
1.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半年投诉情况分析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2019年上半年接到消费者投诉共2150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603件,占信息总量74.56%;服务类投诉547件,占信息总量25.44%。其中,通过互联网平台投诉,1205件,占信息总量56.05%;通过微信小程序投诉313件,占信息总量14.56%;通过公众号投诉62件,占信息总量2.88%;通过支付宝小程序投诉39件,占信息总量1.81%;通过APP投诉 490件,占信息总量22.79%;通过百度小程序投诉41件,占信息总量1.91%。
从商品类投诉情况看:排在前五位的是食品461件、保健品233件、交通工具223件、家居用品176件、烟、酒和饮料83件,这五大类商品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73.36%。
从服务类投诉情况看: 排在前五位的是文化、娱乐、体育服务97件、互联网服务69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7件、教育、培训服务45件、电信服务38件,这五大类服务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57.77%。
2.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半年举报情况分析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2019年上半年接到消费者举报共548件。其中,商品类举报383件,占信息总量69.89%;服务类举报165件,占信息总量30.11%。其中,通过互联网平台举报295件,占信息总量53.83%;通过微信小程序举报81件,占信息总量14.78%;通过公众号举报14件,占信息总量2.55%;通过支付宝小程序举报8件,占信息总量1.46%;通过APP举报 139件,占信息总量25.36%;通过百度小程序举报11件,占信息总量2.01%。
从商品类举报情况看:排在前五位的是食品120件、家居用品43件、五金交电30件、烟、酒和饮料28件、交通工具20件,这五大类商品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62.92%。
从服务类举报情况看:排在前五位的是销售服务33件、餐饮和住宿服务22件、金融服务17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7件、教育培训服务16件、互联网服务15件、电信服务6件,这六大类服务占服务类举报总量的76.36%。
四、处理中的难点分析:
1 .交通工具投诉。常见的消费纠纷有:(1)商家违约不承担责任。如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汽车,并拒绝退还消费者定金。(2)商家隐瞒重要事实。如质损车擅自修理后,直接充当新车销售而不明示。(3)商家降低售后服务标准。如对原本属于三包范围内的服务,改为收费服务。(4)消费者购买车多年以后,汽车出现渗水,有异味,多次与商家,厂家沟通无果。
2.预付卡投诉。(1)消费者因自身原因导致预付卡消费产生纠纷。(2)商家倒闭变更经营地址,变更经营者产生纠纷。(3)预付卡使用环节不确定因素易引发投诉纠纷。
3.食品投诉。(1)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是过期的,与商家沟通难。(2)食品中含有异物。如食品中含有头发、苍蝇、玻璃等异物,引发消费者不满。(3)用餐后出现身体不适。如用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与商家沟通难。
4.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1)通过网上订餐,商家私自取消订单,送餐不及时,送餐与订餐内容不符、拖延退款等。(2)会员卡和优惠券使用限制多。如在消费时出示会员卡或优惠券时商家以“只能在某个时间段可以使用”等条件限制消费者使用。(3)部分商家在消费者自带酒水的情况下,未事先告知即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或服务费。
5.价格类投诉。(1)消费者反映部分商家未明码标价、乱收费、同样商品不同商家价格虚高等;(2)消费者反映部分4S店在进行机动车维修、保养时,额外加收费用,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3)部分商家在销售时为了多收费“巧立名目”,不明示收费标准。
6.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投诉。(1)反映部分小区电梯不年检、经常发生困人现象、坠梯、故障多发、没有张贴使用标识、年久失修等;(2)反映加油站加油机计量不准、商家使用计量器具不标准;(3)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与标注净含量明显不符等;(4)商户缺斤少两等;(5)商品质量检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