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要求,现对开展研发运营类导航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项目名单详见附件)进行社会公示。
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出,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刘千里
联系电话:0431-89808410
电子邮箱:asghjj2009@qq.com
长春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25日
初审: 李冰 复审:张杰夫 终审: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