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2020-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府发〔2020〕10号)工作任务要求,依据《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市监联字〔2021〕8号)资金安排,现将《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1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
各派出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长春市2020-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府发〔2020〕10号)工作任务要求,依据《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市监联字〔2021〕8号)资金安排,现将《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1长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三批)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