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参加展会事宜,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单》、《参展登记表》、《落展表》的电子版报送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附1:国知发运字〔2021〕1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附2:参会回执单
附3:参展登记表
附4:落展表
附5: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联络方式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
参会回执单.xls
参展登记表.xlsx
落展表.xlsx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联络方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