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
长春市政府
登录
退出
注册
首页
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知识服务云
局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局长信箱
主题:办理专利权转让
如何进行专利权的转让?
2025-06-27 15:58:23
您好,进行专利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应首先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专利局申请著录事项变更。进行著录事项变更需提交著录事项变更请求书及其他证明变更事项的材料,按照规定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用,著录事项变更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具体的操作流程,您可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咨询电话:010-62356655。
回复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管理服务处
2025-06-30 14:17:22